我市开展2016年秋季国家汉办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

09.11.2016  19:37

 

      为促进中外人文交流,提高孔子学院(课堂)办学质量,提升教师跨文化交际能力,根据国家汉办要求,市教委决定开展2016年秋季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

一、岗位需求

(一)美国中小学汉语教师200人。

(二)英国中小学教师100人。

(三)法国中文国际班语文教师20人、数学教师10人。

具体要求请登录国家汉办官网http://kzxyshizi.hanban.org查询。赴任时间为2017年8月,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2学年。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二)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中小学在职教师(包括合同制教师)。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英语及数学等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0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四)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具备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五)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kzxyshizi.hanban.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提交所在学校、区教委审核。

2. 学校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推荐信以密封形式提交。

(二)单位审核

1. 请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由主管校长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提交区教委审核。

2. 各区教委对各学校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公章,统一汇总后于2016年12月9日前报送至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图北楼汉推基地7501、7502室,逾期不予受理。我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推荐到国家汉办。

(三)资格审查

国家汉办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审核结果将于2月中旬公布。

全部申请过程节点均在网站上通知,请关注外派汉语教师服务平台及注册邮箱通知,保持手机畅通。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定于2月25、26日(周六、周日)。

五、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录取通知将发送至被录取教师所在学校。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联系电话:6591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