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召开2017年种子管理暨及种子法规培训会

29.11.2016  03:37

 

   
      11月25日,彭水县农委组织召开2017年种子管理暨种子法规培训会,全县17家县级种子代理商(包括3家红薯种苗育种企业)、部分种子零售人员、县农业执法大队、县农技推广中心种子植保科工作人员30余人参会。
      培训会上,县农委副主任兼农业执法大队队长谭勇就新《种子法》的贯彻和2017年种子管理工作提要求,他说:新《种子法》赋予了更多的管理职能,让执法部门真正有法可依。一是要求经营种子必须实行备案制,凡不备案登记将给予立案处理;二是经营种子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档案;三是经营未审先推种子的处罚款20000元以上,处罚力度加大了;四是因种子质量问题给群众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五是赋予了农业执法部门强制检查权,对经营行为过程进行检查,对违法物品可以依法进行查封,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他要求各经销商要进一步认清形势,规范种子经营秩序,既是保护自身的合法经营权利,更是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安全的需要。
      县农业执法大队植物检疫中队负责人就新《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进行了解读,重点对新修订的《种子法》及配套规章规定的种子经营者应该怎么做做了详细讲解。县农技推广中心种子植保科技术人员就种子经营网上备案系统进行了演示,县农技推广中心种子植保科负责人还就种子管理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意见。
      会议由县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王寿先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