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季度,重庆市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认真贯彻落实《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以务实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进一步畅通旅游投诉渠道,严格按照“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的工作要求,及时、高效受理各项旅游投诉,积极维护好旅游者及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旅游市场平稳、和谐、有序。现将我市第二季度旅游投诉情况综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第二季度,全市共受理旅游投诉138件,比去年同期(112件)增长23%,已办结63件,75件正在办理。
(一)投诉件来源及转办、不予受理情况
投诉案件中,通过市长公开电话(信箱)、渝旅游信箱、阳光重庆等网络平台转来的有16件,占比11.6%;通过邮件寄来12件,占比8.7%;前台直接接收110件,占比79.7%。
投诉案件中,总队直接办理127件,占比92%;按照管理权限转区县或其他部门办理11件,占比8%;不属于我队受理范围,不予受理案件3件,占比2.2%。
(二)被投诉人及三大市场投诉情况
1.被投诉人方面。投诉案件中,涉及旅行社案件131件,占比94.9%,其中涉诉较多旅行社为海外旅业、渝之旅、扬子江、中青旅等;涉及景区投诉6件,占比4.3%,涉诉较多景区为云阳龙缸景区、北碚金刀峡景区等;涉及酒店投诉1件,涉诉酒店为扬子岛酒店。
2.三大旅游市场方面。投诉案件中,涉及国内旅游市场案件60件,占比43.5%,涉诉较多线路为云南游、三峡游、九寨沟游及周边一日游等;涉及出境旅游市场案件78件,占比56.5%,其中涉诉较多的线路为泰国游、韩国游、欧洲游;涉及入境旅游市场案件0件。
(三)主要投诉问题及理赔情况
投诉案件中,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擅自增减项目问题仍是重点,有29件,占投诉总量21%;二是导游未尽职责问题仍较严重,有22件,占投诉总量16%;三是延误变更行程问题仍较突出,有19件,占投诉总量14%;四是旅游合同解除后退费问题明显增多,有13件,占投诉总量9%。
第二季度旅游投诉理赔金额共计81932元,均为涉诉企业退赔,未发生使用旅游质量保证金情况。三大市场旅游投诉理赔情况分别为:国内旅游理赔金额32446元,占理赔总额39.6%;出境旅游理赔金额49486,占理赔总额60.4%;入境旅游理赔金额0元。
二、特点及分析
(一)出境旅游市场旅游投诉仍是重点
第二季度的旅游投诉案件中,涉及出境旅游市场案件78件,占比56.5%,其中涉及泰国游、韩国游线路投诉各18件,各占出境游市场投诉量的23%;涉及欧洲游投诉9件,占出境游市场投诉量的12%。主要原因在于:一是这几条线路主要是包机产品,航班延误等因素易引发一系列服务质量问题;二是这几条线路产品价格普遍较低,购物、自费项目较多,品质不高;三是6月份以来韩国中东呼吸综合症(MERS)蔓延,较多赴韩游客在行程开始前单方面提出解除旅游合同,因退费问题意见不一致导致纠纷情形较多。
(二)在线旅游企业成为新的投诉增长点,跨区域受理成难题
第二季度旅游投诉案件中,在线旅游企业被投诉量明显增多,达8起,占季度总投诉量的6%。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预订酒店、团队行程、景区门票等不能按约定兑现服务,相关提示环节不到位,服务质量投诉解决不及时等多方面。因在线旅游企业往往是在外地注册设立,所以投诉受理、监管成为新难题。
(三)涉旅群体性事件集中涌现,市级协调机制亟需健全
第二季度,发生两起涉旅突发性群体事件。一是桂林“3.19事件”死伤者家属投诉中青旅合同违约案件;二是非旅行社组织“三棵松信息咨询公司”冒用其他旅行社合同招徕游客,收取旅游费用后失联事件。这类案件的处置,亟须完善市级协调机制,以助于相关部门的及时协调联动。
重庆市旅游监察执法总队
二〇一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