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心组织,及时传达,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市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局系统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和住建部关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示精神以及陈和平副市长关于违法建筑整治工作专题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局系统干部职工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实际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结合实际,强化审批,力争从源头控制涉绿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对公园绿地、城市主干道、重要景观节点、住宅等涉园林绿地工程的审查审批,力争将涉绿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对涉绿违法行为做到及早发现、及早处置。健全完善园林行政执法日常巡查责任机制,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同时,进一步畅通涉绿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市、区(县)两级信息互通互联机制,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切实做到涉绿违法行为及早发现、及早处置,进一步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四是严格执法,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涉绿违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重庆市政府令282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涉绿违法案件,重点对擅自超出审批许可占绿、毁绿,擅自缩水配套绿地指标、占用规划控制绿地的建设项目等城市园林绿地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