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司法局多措并举切实做好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

01.09.2016  15:31
  因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各行业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较为突出,为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日来,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实施了四项举措,做好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

  一、加强人民调解,切实化解拖欠民工工资纠纷。一是调解实行辖区负责制,各司法所、调解组织每月到辖区内重点企业、工地进行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纠纷及时调处。对于群体性、敏感性纠纷应立即上报区局,由区局研判后整合力量,会同相关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进行调解。二是注重与法律援助机构的协调配合。在调解过程中,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应积极引导、帮助其申请法律援助。三是注重调解中的法制宣传。各司法所、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不简单以化解纠纷为唯一目的,还要对当事人双方特别是用工企业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源头预防纠纷发生。四是注重提高调解业务水平。加强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纠纷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的指导,区局每年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

  二、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切实为农民工解决欠薪问题。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二是免于经济审查,对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的,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三是加大督办力度,要求办案律师及时汇报工作进度,提高办理质量、缩短办案周期。四是加强协调联系,主动做好与法院、仲裁院的联系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减少农民工诉累。五是

  坚持“调解优先、调援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非诉讼调解这一快捷方式。六是加大回访力度,对办结的法律援助案件及时进行回访,了解履行情况和当事人的满意度。七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站(点)作用,做好审查、受理工作,让农民工就近申请,就近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三、加强法律服务,要求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农民工讨薪维权工作。要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民工工资相关案件中,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有过激行为的当事人应及时教育引导其依法维权;对法律顾问单位存在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法律服务管理科,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怂恿企业恶意拖欠工资,怂恿民工采取非正当方式表达诉求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坚决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四、加强法制宣传,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一是司法所加强对企业、农民工学法、普法宣传,主动深入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建设工地,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送法上门”,对人社、住建、信访等用法需求大的部门主动送法上门,加强与他们的沟通协作。同时加大以案释法工作,宣传典型案件,引导企业经营者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法治意识,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三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传媒手段,不断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效果,营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良好法治氛围。四是编印实用、易懂的普法手册向农民工免费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