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五措并举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四个不发生”

03.01.2018  03:09
长寿区社区矫正局采取五项举措,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确保“四个不发生”,即:不发生脱管失控,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负面舆情事件。
    一是认真做好首次报到、登记工作。要求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司法所要加强首次报到、登记工作,防止因工作衔接不畅、法定节假日休假导致脱漏管发生。
    二是认真做好请销假工作。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按照法定事由,认真审核节假日期间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请假事由,根据请假天数履行法定请假手续,假期结束后完善销假手续。
    三是把握时间节点,强化衔接。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节假日期间工作衔接,严格遵守接收登记、日常监管的相关程序规定,防止工作上脱节。
    四是加强日常监管和信息化核查。节假日前后,通过增加报到次数、签订承诺书、入户走访、节前教育等多种形式,增强矫正人员在刑意识,及时了解掌握在矫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充分运用现有手机定位系统,加强节假日及重要时间节点的定位监管,认真核实、及时处理越界预警。对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行踪不明的,及时采取电话核查、入户走访或要求派出所协查等方式组织查找,并及时上报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严重违反监管规定的,及时收集证据材料报请区司法局作出相应处罚。
    五是强化档案管理。节假日期间认真做好档案归档和档案安全工作,要落实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已解矫的应及时统一归档至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在矫人员的相关档案,应按照规定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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