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广普司法所三注重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01.01.2015  03:00
   今年来,璧山区广普司法所按照市局“1+4”工作模式,积极探索工作新举措,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形成矫正方案个性化、教育管理人性化、正面引导典型化、督促检查经常化良好局面。

  注重典型引导,严格奖惩。大力培养典型个人,对在平时日常管理中,能够积极配合和服从司法所工作、表现较好的矫正对象提出表扬或给予一定奖励,通过典型引导矫正对象树立积极向上的心态。

  注重心理矫正,因人施矫。坚持行为矫正和心理矫治并重,突出“治人先治心”。注重因人定矫,分类施矫。针对矫正对象的特点制定各不相同的心理矫治个案,从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监督实施、跟踪服务等环节入手,对矫正对象的人格缺陷进行矫正。解开思想上的疙瘩,化解心理上的矛盾,逐步提升矫正对象的思想认知水平和道德觉悟能力。

  注重人文关怀,扶弱帮困。定期到社区矫正对象家中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积极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信息,并对个别家庭困难的对象,向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申请办理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