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标北上广深 重庆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重庆日报消息,前不久,重庆召开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并明确了全市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在“十四五”开局之年,如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1月6日,重庆日报记者专访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德宽。
张德宽表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了“收官年”丰硕成果,全景描绘“开局年”奋斗目标,激励着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以更加昂扬的斗志,齐心协力谱写重庆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认真贯彻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聚焦我市创建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更好服务全市“十四五”开好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迈新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张德宽介绍,重庆与北上广深等城市共同入选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市司法局将精准对标一流营商环境创建要求,认真履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能,全面打造安商护商兴商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一是提高制度供给水平。加快推动《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等立法。认真落实《关于在立法审查中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工作规则》,不断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更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严格立法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及时清理、修改和废止有悖于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的文件规定,坚决破除阻碍企业发展的有形“坚冰”和无形“壁垒”,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便利企业投资兴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二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重点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把该放的彻底放出去、该减的坚决减下来、该管的努力监管好,持续为市场主体松绑、铺路。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权力清单调整模式,动态调整三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做到“即报、即审、即调”。要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确需保留的要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让市场主体知晓并按照规则和标准去做。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推动“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川渝通办”,进一步提高企业和群众满意度。最后,还要综合运用法治督察、法制审核等方式,加强诚信政府建设,给市场主体以稳定的预期。
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直接关系到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稍有不慎就会动摇市场主体对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接下来,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结合重庆实际和去年的专项监督行动,制定好监督方案,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级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侵犯企业利益的行为。同时,推动落实“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协调完善执法标准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继续探索“教科书式”执法模式,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并加大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力度,依法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是全面加强法律服务。经济要高质量发展,必须用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驾护航。将立足重庆独特的区位优势、丰富的司法资源、坚实的产业基础,着力建设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西部法律服务高地,加快推动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等行业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改革发展。同时,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两大行动,为企业经营提供个性化、订单式、一对一的法律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帮助市场主体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健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机制,积极推进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能力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此外,还将大力实施“黄桷树”“凤凰”“扬帆”三大计划,服务优质企业上市融资、困境企业重整重组、涉外企业行稳行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重庆日报记者 黄乔
原标题: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德宽:创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 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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