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法院民一庭到西政开展“校园庭审”落实以案释法
03.06.2015 12:18
本文来源: 法院
为落实“以案释法”要求,民一庭结合市高法院关于“校园庭审”活动相关安排,于5月25日赴西南政法大学笃行楼第3模拟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何庆宏等诉被告李波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为确保活动效果,民一庭高度重视,指派审判经验丰富杨儒跃副庭长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王濛、代理审判员窦锦玲组成合议庭负责对案件的审理,由书记员王梦玲担任法庭记录,并督促相关人员在开庭审理前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庭审中,合议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起诉、答辩意见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并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双方当事人均有意进行调解,但因被告保险公司代理人仅为一般代理,没有调解权限,该案没有组织调解。休庭期间,合议庭根据双方庭审意见对该案进行了充分评议,并在评议后当庭宣判。在合议庭的诉讼指挥下,整个庭审用语文明规范、过程层次分明、节奏张弛有度。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与同学们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不仅对同学们提出的零散问题一一解答,而且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类型化特点,以点带面体系性地向同学们讲解了该类案件中诉讼主体、证据认定、赔偿标准等问题,提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鼓励同学们在学习理论的同时,也要注重实践积累。同学们纷纷表示“校园庭审”活动有助于法科学生熟悉庭审现场、了解诉讼程序、积累实践经验,希望法院能够多开展此类活动。本次庭审起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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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15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