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司法局建立健全三大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5.12.2015  13:24

  潼南区医患纠纷调委会成立以来,区司法局积极指导“区医调会”着力加强机制建设,以“第三方”身份介入调解,得到医患双方的信任和支持,调委会的调解权威逐步树立,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切实得到有效维护,纠纷事态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工作正朝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迈进。

  一是建立健全调解引导机制。印发工作手册,对医疗纠纷受案范围、相关程序、联系号码进行明示,发放至各医疗机构向群众进行宣传,及时将纠纷引导到人民调解渠道,防止矛盾激化。

  二是建立健全调解运作机制。建立《调解委员会工作原则和工作任务》、《调解受理范围》、《调解流程》、《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回避制度》等多项工作制度,规范调解工作过程,不断提高调解质量。同时,建立了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重大案件邀请医学和法学专家参与集体讨论。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建立医患纠纷信息通报制度,一旦发生医患纠纷,医院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告知人民调解组织和公安部门,及时引入调解。截至目前,医调会受理各类医疗纠纷23件,其中调解成功16件,患者及家属主张金额250余万元,调解金额87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