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21.05.2015 16:53
本文来源: 考试服务网
2015年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2015年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5月30日-31日在市直属考点和部分主城区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特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应及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缺一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自备橡皮、2B铅笔、黑色墨水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3.移动电话(须关闭电源)、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及书籍(资料)须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带至座位,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4.考试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5.考生交卷时需将试卷、答题卡(专用答题纸)交监考人员检查验收同意并在交卷签名表上签字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题本)、答题卡(专用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6.倡导诚信参考,反对考试作弊。考生勿相信欺诈不实信息,不要上当受骗。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违纪作弊将按规定给予其取消当次科目成绩或取消全部科目成绩,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使用高科技设备接收或传输考试信息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全部科目成绩,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7.答题前请考生认真阅读试卷、答题卡、专用答题纸上的答题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涂)试卷(科目)代码。
考生如未按要求填写(涂)或错填写(涂)准考证号及试卷(科目)代码的,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8.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充分考虑考试当日乘车的交通状况,或选择住在考点考场附近,以便能够按时参考。为方便广大考生参考,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了各考点的乘车线路供考生参考,考生也可自行上网搜索考点交通线路。 附:2015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乘车线路(建议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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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5.2015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