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个“痛经假”证明白跑一天 想开痛经证明怎么这么难
都市热报消息,早在1995年7月,重庆颁布实施的《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者,经医疗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应给予2天休假,按出勤对待。但多数读者称,自己并不知道这个假。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规定,休“痛经假”须得到医院确诊。那到医院开“痛经假条”的难度如何?昨日,记者前往数家医院开“痛经假条”,却发现确实困难重重。
步骤很繁琐?
需先查两项确认是否是真痛经
昨日上午9点,记者抵达江北区红旗河沟一家医院(江北区妇幼保健院),假期结束后第一天,病人并不太多,等待半小时后,记者排到了妇科号,在妇科检查处就诊。
坐诊的是一名年龄约40岁左右的女医生,她问记者是什么病,被回答是痛经后,正在写病历的女医生立刻抬起头,她斜着头看了记者一眼:“从来没有人开痛经假条。”
记者告诉医生,说自己疼得厉害,想开一些止痛药片,还想开假条向单位请两天假。“如果要开痛经假条,必须要先确诊痛经才行。”女医生说。
记者问痛经还可以怎么证明?医生迅速开了两张单子,一张是B超单,一张是尿检单。医生让记者在单子上填下姓名和年龄,拿上单子去楼上做B超和尿检。“先确认是痛经,才符合开假条的条件。”
医生说,要通过尿检和B超排除怀孕,尤其是宫外孕的可能,才能够认定是痛经。而这两项检查加起来的时间,记者大概花了在一小时左右。
痛度有要求?
须要达到严重程度才可开证明
紧接着,上午11点20分,记者抵达光电园附近一家医院(重庆铭医堂医院),排队进入妇科医生办公室。
当记者说自己痛经,想开一张痛经假条。该医院医生检查后认为,记者的情况还不够严重到开假条的程度。
该医院妇科医生称,假条不可以轻易开,必须要先证实是痛经,且情况严重才可以开痛经假条。
“开痛经假条的前提是,必须是痛经较为严重的患者。不是说自己有点痛,想开就可以开的,必须达到开假条的标准,比如需要住院等。”该医院医生称,痛经必须有强烈的临床症状才行,一般的痛经是不能开假条的。
痛经不算病?
有医院认为痛经不在证明范围
昨日下午两点半,记者在弹子石某医院也得到了类似说法——普通痛经是不能开假条的。
当记者提出要开痛经假条,该医院妇科医生直接摇头说不行,称该医院妇科无法开出痛经证明。
“痛经大多数患者都可以通过服用止痛药得到缓解,不构成开假条的理由。”该医院妇科医生称,严格来讲,痛经不算是一种疾病,而是女性经期一种常发的现象,大多数通过止痛药可以缓解,不会对工作造成大的影响,不具备开假条的条件。
“如果是发烧住院,或者脚扭伤,当出现这样的情况影响工作,是可以开的,但是像痛经无法构成开假条请假的条件。”该医生直接拒绝了记者开痛经假条的要求……
总结
多数女性称不如吃两颗止痛药
昨日,前后走访数家医院后,记者总结,在开痛经假条上,多数医院都存在难以证明,以及痛经概念认定模糊的情况:有的医院可以开痛经假条,但必须程度严重;有的医院会直接拒绝为痛经开假条,只因痛经不算在患病范围内。除此之外,繁琐的程序也是请痛经假的一个大问题——痛经女性多数疼痛得无法正常行走,但在医院除了要排队挂号,还必须按照要求做B超,尿检等手续确诊痛经。这么一趟走下来,多数女性表示还不如吃两颗止痛药省事儿。
专家
没必要把希望寄托在规定上
重庆知名社会心理学者谭刚强称:“痛经假”,有人痛,有人不痛,很难界定,因此无法专享。因此,谭刚强建议女性在心理上不要去期盼这种假期,会让情绪影响自己心理,反而加重烦恼。
多数患痛经的女性可以通过药物治疗。实在是痛苦难忍,不得不去医院的女性,还不如自己灵活调整,直接向单位请病假。难言者或可以其他病症,比如感冒发烧等病情为名来开假条,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病假就行。痛经严重的女性最好提前做全身检查治疗,没必要把希望寄托在规定上,以免产生怨气及心理不适,加剧生理疼痛。
都市热报记者 郝树静
原标题:开个“痛经假”证明 白跑了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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