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县“六项举措”推进法治环保建设

30.12.2014  21:51

开县采取六项措施,夯实实施新《环保法》的工作基础,全力推进法治环保建设。

一是快速处置环境污染投诉。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社会公布12369、52226422、114、政府网、环保公众信息网等环保投诉热线,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准确收集证据进行分类处置。

二是深入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以环保“四清四治”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城区防尘降噪除油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环境风险隐患集中排查等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出动现场监察2500余人次,检查发现各类环境问题89起,立案查处35起,责令整改54起,依法对违法企业进行处罚、限期治理。

四是加强网格化监察管理。划定并落实二级网格4片12格、三级网格40个单元103个、四级网格459个,实行定人、定责、定要求,严密防控各个网格内的污染源,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五是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实行执法责任追究制,坚持重大处罚案件集体研究决定,杜绝错误案件的发生。

六是认真开展新《环保法》宣传教育。组织环保系统学习和考试新《环保法》,在县电视台、县公众信息网、县环保网、开州日报、环保微博等公众平台等公布新《环保法》的相关条款,努力营造自觉维护和遵守新《环保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