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抓安全生产工作再出三招

09.03.2016  11:03

一是亮新招,是指统一印制下发了“安全检查日志”给全县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领导干部、同志,专门记录自己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发现隐患、整改时间、整改情况等,做到每检查一个地方都有记录,做到尽职履责、尽职免责。督促由挂职干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乡镇、部门及时调整分工,由行政副职分管。

二是出实招,就是提高企业准入门槛,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落后企业,扶植优势企业,下达关闭退出企业指标。生产经营单位新、改、扩建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对于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审批。着力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筛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具有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的企业整合关闭,直至退出。

三是下狠招,便是出台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违法行政、失职渎职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的,或是对已排查出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认真及时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严格问责,一查到底,一追到底,一究到底,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