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检察院:锦旗一面寄真情 挽救学生获赞誉

05.04.2016  20:12

        本网站讯  近日,一面印有“贯彻宽严相济、挽救在校学生”的锦旗送至开县院公诉部门,对该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对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表示由衷的感谢。         犯罪嫌疑人王某是广西民族大学的一名大三学生,其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家中还有一个待业的妹妹。今年1月,王某因临时起意,在开县大进镇某网吧盗窃一部苹果6S手机,后被公安机关以盗窃罪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开县院受理该案后,经仔细审查案卷材料认为,王某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已退还被盗手机,取得被害人谅解,且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明显,具有帮扶改正条件。此外,该院还当面征求了被害人意见,被害人也希望不予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并通过走访当地村委会、与其就读大学沟通等方式,了解到王某在当地及大学期间均表现良好。       综合王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考虑到王某特殊的家庭情况,结合王某在当地及大学期间的表现情况,为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本着挽救一名在校大学生的态度,开县院遂依法对王某作出微罪不起诉决定。此外,该院还将对王某的行为表现进行考察,持续关注其成长情况,助其早日成才。         当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王某激动万分,表示一定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改过自新,努力奋斗,争取早日成才。目前,王某已返回学校学习。为此,王某特地委托其亲属送来一面锦旗,表达对开县院的感谢之意。(开县检察院 熊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