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县法院:巡回审判推进司法便民

14.04.2016  12:56

针对开县是劳务输出大县、留守儿童及孤寡老人多、地域范围较广、山区较多的情况,开县法院在春季农村耕种时期,组织法官深入乡村开展“四类案件”巡回审判,切实便利群众生产。

一是涉及农民生产案件。 3-4月份,是农村耕种的重要时节,该院8个基层法庭及民商事审判,对于承办的辖区涉及农民生产、生活、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等类型案件,第一时间指定办案人员,确定开庭时间,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开庭,积极开展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农民家门口,避免占用农民春耕时间。1-4月,县法院55名法官及书记员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23场次,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二是涉及农村赡养案件。 注重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对大部分赡养案件,把开庭地点设在乡村、农家小院,组织乡镇及村干部、村民前来旁听,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弘扬社会尊老爱幼美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1-4月,共审结赡养类案件24件,调撤率为85%,巡回审判率为90%。

三是涉及留守儿童案件。 针对开县留守儿童较多、由老年人带养,农村法制意识淡薄的情况,该院要求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及民商事审判部门对涉童案件要特别关注,对于受理的婚姻财产纠纷、抚养、猥亵等涉童案件,要及时与学校、教委、团委等相关部门及家长沟通,在审理时邀请村干部、调解员、陪审员、邻里亲友等参与纠纷调处,找准根源、对症下药,化解“顽固”纠纷,切实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呵护幼童成长。

四是涉及边远山区案件。 开县处于重庆与四川交接之处,山区较多,道路难行,部分村社到最近的辖区法庭搭车不便,农民多采用步行方式前来参加诉讼,该院大进、中和、温泉等法庭针对辖区偏远山地进行划点,指定专人负责片区涉农诉讼案件,在紧张的工作之间抽出时间以驾车加步行的方式前往当事人家中,拉近法官与当事人距离,在为群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为下一步化解矛盾纠纷打下坚实的基础。

 

来源:开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