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学习贯彻《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师资培训

04.02.2016  13:27

 

2月2日,全市学习贯彻《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师资培训班在安监西南实训基地开班。市安监局副局长宁光贤作动员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与重大贡献,深入学习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安。

2015年11月26日,《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市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是我市实施依法治安的重大举措。宁光贤指出,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与重大贡献。《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是新制定的地方法规,不是原《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修改。《条例》充分体现了《安全生产法》的精神,贯彻了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条例》将“三个必须”要求作为始终的主线,主体责任作为始终的主题,立足重庆实际,坚持解决问题,体现改革精神,正视现实需求,固化经验成果,对《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予以细化和完善,80%的规定具有创新性、实效性,使法律规范更接地气、更好操作。举办《条例》师资培训班,主要目的是组织一批骨干人员学习《条例》,使大家深刻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切实掌握《条例》构建的新制度、新规范和新要求。培训后,大家就要当老师,结合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实际,认真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让《条例》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全面推进依法治安。

宁光贤强调,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从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坚守安全红线、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的高度,从贯彻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出台《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的重大意义,抓住宣传贯彻《条例》的有利时机,努力学法、知法、用法,开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新进程。充分认识依法治安这个重大变革的深刻内涵,要明确工作思路,思想统一到依法治安的认识上来。要加强制度创新,把行动落实到依法治安的部署上来。要做好依法治、安技术治安的结合,落实执法“三部曲”和“技术体系”。当前,要抓好《条例》和“两高解释”的宣贯实施工作,高度重视起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以学习贯彻《条例》为抓手,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理论宣讲、新闻宣传、舆论造势,迅速掀起全社会学习贯彻《条例》的热潮,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条例》施行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法环境,全面推进依法治安。

来自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区县安监局、中央及市属企业、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300多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