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事故!重庆将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24.12.2020  19:13

12月24日,市发改委官网发布一则《重庆市能源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从《通知》中获悉,重庆决定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推进落后产能淘汰退出,坚决防控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进一步推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通知》中提到,要从煤矿关闭退出、建设项目监管、生产能力管理等方面开展大排查,消除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对将关闭退出的煤矿,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驻地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督促煤矿按照“一矿一方案”制定关闭退出工作方案和井筒封闭安全技术组织措施,并开展联合审查,明确煤矿井筒封闭范围、关闭退出时限。对关闭退出煤矿严禁违规设置关闭“过渡期”“回撤期”,按封闭方案安全封井。

同时,《通知》中提出要加强对正常生产矿井监督检查,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格按照渝安办〔2020〕98号文件规定,制定“一优三减”规划,明确优化生产系统、减采区、减头面、减人员的措施,严禁工作面数量及单班入井人数超过规定标准。

通知》中要求,要进一步细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任务清单,明确主要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单位、时间进度、挂图作战。落实落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活动为抓手,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检查,加快问题整改,深化源头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在强化督查检查上,《通知》中要求各区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煤矿开展检查,确保煤矿全面落实停产停工要求,确保煤矿停产停工期间绝对安全。市能源局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推动工作,传导压力,对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郭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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