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法援中心强化三项措施打造法律援助 “点援制”

18.09.2015  12:39
  今年,长寿区司法局公开承诺服务群众十件实事,其中一项是要求法律援助推行“点援制”为民办实事。为此,区法援中心强化措施,竭力打造法律援助“点援制”工作亮点,为受援人提供更为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点援”法律援助队伍。法律援助中心通过自主报名、从优选择的方式,从全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挑选业务素质高、责任心强、有志于为困难群众服务的优秀法律人才17人,建立了“长寿区法律援助点援队伍”,编制了法律援助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册,并予以上墙公示。

  二是实行首问告知、落实“点援”便民利民制度。制定了长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点援制度,为切实保证弱势群体能享受到优质法律援助,实行“首问告知制度”。首次接待受援人的工作人员应当告知受援人有点援承办人的权利,若受援人提出点援,应向受援人出示点援人员名册,并介绍其专业特长和工作表现,指导受援人完成选择点援承办人工作。接待人员向受援人释明点援内容后,受援人不愿意点援的,法援中心根据案件性质或情况为受援人指派援助承办人。   

  三是强化案件监督,建立“点援”动态管理机制。实行“点援”队伍动态管理机制,通过案件抽查、庭审旁听、回访等方式,对办案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建立健全办案质量评估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确保办案质量和受援人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对于服务态度差、受援人反馈有意见的“点援”律师进行清退,保障法律援助工作有序开展。同时,不断吸纳新志愿人员加入,充实、壮大“点援”队伍,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