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区强化“四个责任”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
17.03.2016 17:34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一是强化纪检监督责任。 区教育纪工委切实担负起民生资金再监督再检查职责,通过上廉政党课、约谈等不断推进警示教育的常态化,灌输红线意识。认真开展教育民生资金专项检查,坚持严肃问责。近年来,受理信访举报投诉共154件(次),清退追缴违规资金7万余元,给予处分27人。
二是强化校长管理责任。 教育类民生资金的使用在学校、落实在学校、违纪行为“短板”在学校,为防止学校及教师出现侵占民生资金行为的发生,区教委明确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在全区学校实行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校长与违纪人员同责”,把权力锁进“保险柜”,杜绝职务侵占。
三是强化业务主管责任。 按照监察室总体把关、业务科室各司其职的方式,将具体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财务审计科(会核站)、资助中心、德体卫艺科等科室。打破“业务不交叉”桎梏,盘活从发放、检查到监督的一盘棋,形成主管合力。今年以来,到校开展检查指导30余次,学校资金管理业务水平明显提高。
四是强化主体督导责任。 明确学校党组织的民生资金主体督导责任。要求党委(支部)书记做到“三个要”,即对资金使用要亲自部署,资金检查要亲自参与,处理违纪要亲自牵头。针对存在的漏洞、关键环节和重点人员,建立健全预警和防范机制。2011年起,在全区普通中小学全面实施“校财委管”,进一步规范了学校资金管理。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7.03.2016 1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