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法院强化执行宣传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
11.03.2017 02:34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强化执行宣传保障。出台《“基本解决执行难”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以执行局局长为组长的执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一名具有较高写作水平的同志担任兼职执行宣传联络员,组织开展执行宣传工作。执行局各合议庭选定一名写作功底较好的同志作为兼职宣传员,努力形成良好的执行宣传工作氛围。
二是汇聚执行宣传合力。对内主动加强全院各部门之间、执行信息宣传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实现资源共享、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执行宣传新格局。对外依托市区级宣传部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媒体参与现场执行等方式加强互动。定期为媒体提供执行新闻线索、典型案例,借助媒体力量曝光老赖拒执行为、宣传执行工作先进经验,在全社会树立“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舆论导向。
三是确保执行宣传实效。注重普法宣传,通过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强化信用惩戒,敦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注重个案宣传,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积极争取当事人理解和支持。大力宣传党委政府对执行工作的支持措施,推动执行联动体系建设。通过展现执行干警的精气神和先进执行手段的运用,赢得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认同、理解和支持,助推基本解决执行难。 来源:江北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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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2017 0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