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强化考核深入推进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

10.09.2015  16:41
  为深入推进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工作,加快渝东南民族地区全面小康建设步伐,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尽快脱贫致富,重庆市调整考核办法,进一步加强扶贫攻坚工作的考核力度,重点考核4项内容:一是收入(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二是减贫(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数量),三是脱贫(脱贫销号贫困村数量),四是资金管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根据重庆市民族地区(一区四县)贫困程度和贫困任务情况,黔江区和秀山自治县在2年内分别减少农村贫困人口40641人和61728人,脱贫销号贫困村65个和85个,到2016年底实现脱贫摘帽。石柱自治县、彭水自治县和酉阳自治县在3年内分别减少农村贫困人口54908人、99123人和130286人,脱贫销号贫困村85个、115个和130个,到2017年底实现脱贫摘帽。

    此外,为确保考核实效,还实行“一票否决”,结果捆绑使用。凡是当年未完成扶贫攻坚目标任务,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区县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取消相关市级扶贫集团成员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对在扶贫工作中执行政策打折扣、工作不落实、或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除实行“一票否决”外,还要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对扶贫攻坚成绩显著的干部,予以表彰、重用;经考核不胜任、不适宜的干部,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