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抓到“怪猫”当野味卖 竟然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12.12.2015  12:36

豹猫被放归山林。武隆警方 供图

豹猫被送到宠物医院接受治疗。

  12月8日,武隆县建设中路,76岁的余某(化名)将使用捕兽夹抓到的“怪猫”拿到市场上准备当野味来卖,却未想到这只“怪猫”实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昨天上午,在警方的帮助下,这只小豹猫被放归山林。

   民警巡逻发现有人卖“怪猫

  8日上午9点过,背着背篓的余大爷坐在武隆建设中路路边,嘴里不停地吆喝着:“地道的野味,快来买咯!”不一会儿的工夫,大家便被背篓里的动物所吸引,却没人能认出它是什么。

  余大爷的背篓里有一只猫科动物,外形比家养的猫咪要大一些,全身都是豹子一样的斑纹,还不停地发出叫声。余大爷告诉大家,这种怪猫是一种野味,只要50元,就可以买回去。

  老人被许多看稀奇的市民围着,让正在街面上巡逻的江南派出所民警王钠觉得有些奇怪。于是,他挤进人群一看,发现了那只蜷缩在背篓里的怪猫。

  此外,王钠还发现怪猫的右脚掌被一个铁夹子夹着,便向余大爷询问情况。余大爷表示,这个夹子是捕兽夹,他也不清楚抓获的到底是个什么动物。

   经专家鉴定“怪猫”为豹猫

  为了查明情况,也担心这个动物是国家保护动物,王钠决定带老人去派出所,作进一步了解。

  经过调查,余大爷是武隆土坎人,平时家里种有庄稼,但经常遭遇野猪、野兔的破坏。为了驱赶破坏庄稼的野生动物,他便在地里安装了捕兽夹,没想到此次却夹到了一只野猫。12月8日,余大爷正好打算去县城买东西,顺便把野猫也卖了。

  为了查清事实,鉴定动物级别,派出所民警将野猫和老人移交给了有管辖权的武隆森林警方。森林警方咨询重庆市动物园相关专家得知,老人捕获的野猫属于野生豹猫,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据武隆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豹猫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曾在我市山林当中普遍分布。由于受到捕杀、误食毒死老鼠等原因,现在种群数量日益减少。

   豹猫最终被森林警方放归山林

  事情查明后,武隆森林警方依法没收了余大爷的捕兽夹,并对他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得知自己抓的动物竟然是国家保护动物,余大爷后悔莫及。

  “我以为就是长得特别的野猫。”余大爷说,如果知道是国家保护动物,他肯定会第一时间报警,并想办法对其进行救治。

  随后,森林警方将腿部受伤的豹猫送到宠物医院,进行了包扎治疗。休息了两天,小家伙儿就恢复了精气神。不过,虽然也算是“喵星人”,但它因为没有被驯化,脾气比家猫要刚烈很多,不时就嗷嗷叫,大家也不敢随便去逗它。

  森林警方在确认它的伤势恢复后,于昨天上午把它带到广东坡公园,将它放归山林。

  民警提醒,非法销售、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会触犯刑法,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此类违法行为,可以向警方报警,以便及时解救珍稀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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