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四加大”提升低保民调满意度

22.10.2016  02:37

  加大公示力度。各乡镇(街道)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低保长期公示制度,做好定期督查通报工作,作为乡镇(街道)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专栏、宣传画册、电视讲座及微信、微视频等媒体,借民政政策宣传月契机,由彭水日报落实专版,详细解读新的低保条例,由彭水电视台负责,将低保讲座搬入荧屏,每天滚动播放。

  加大比对力度。进一步完善核查比对系统,不断优化核查比对手段,充分利用数据化信息便捷、共享的优势,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精准度。

  加大整改力度。畅通低保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核查处理的密度和强度,一旦接到举报或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公示。(夏高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