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出实招服务 “半边天”
04.03.2015 12:19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注重宣传,增强妇女维权意识。组织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学校,以各种形式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法律,把法律武器直接交给妇女,从而增强妇女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畅通渠道,帮助妇女解决问题。一方面提升“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服务能力,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妇女遇到法律问题,可随时拨打“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一方面通过实行律师坐班制度,使来访的妇女同胞得到法律专业人员的咨询、解答和指引。对于年老体弱等情况的求援妇女,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特事特办,提供上门服务,切实保障有特殊困难的妇女群众都能及时得到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降低门槛,扩大妇女法律援助范围。对于受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权益的法律援助案件,开辟“维权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缩短受案时间,优先予以办理。对于因家庭内部矛盾发生的侵害妇女权益的案件,以缓和家庭矛盾为出发点,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情”与“法”双管齐下,尽量以非诉讼的方式处理。
四是注重质量,确保妇女获得高质量的法律帮助。为确保妇女受援群体获得标准的法律服务,努力在案件指派和案件承办关口上下功夫。根据妇女特性,专门指派具有妇女法律援助案件经验的人员办理,并通过援务公开、重点案卷检查、旁听回访等举措,加大对妇女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的工作监督力度,促使承办人员兢兢业业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司法厅
04.03.2015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