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严控积案提升质效

02.12.2015  11:57
  彭水法院强化审判管理,狠抓执法办案,确保年末综合结案率不低于89%,息诉服判率达到90.32%。

  程序从简提效率。实行繁简分流,规范网上流程,严格“简转普”审批。突出速裁职能,强化庭前调解、简易审理,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刑事速裁程序。1-11月,全院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提升1.95个百分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同比增加23.67个百分点,适用快审程序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同比增加20.13%,一审结案率同比提升1.31个百分点,一线法官办案同比增加15.49件。发挥道交事故、婚姻家庭两个驻点巡回法庭作用,巡回法庭调解率98.77%。

  严格审限控积案。完善《案件超审限处理办法》,动态通报距离审限到期15日案件,严格审执期限延长审批权,对需延长审执期限案件由审委会讨论决定。修订《超长期未结案件处理办法》,固化清理化解积案工作机制,“清案化积”考核到部门、落实到个人。1-11月发布审限预警44次,通报法定期限未结案件11期,审核超法定期限未结案件78件,无违法超审限未结案件,高院半年工作会以来未结案件环比逐月减少9.57% 。

  多元渠道化纠纷。对涉诉人数众多等民生大要案强化部门联动、密切沟通协调,1-11月召开部门间专案协调会8次,制定化解方案4个,成功化解在全市全县有较大影响的“金山家园案”、“青蒿合同案”、“江城美景物业纠纷案”等一批重大涉民生案件。依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民间调解、行业调解和基层组织调解的诉外优势,多渠道化解纠纷,1-11月借助多元渠道化解涉诉纠纷412件。

  案结事了重效果。健全案件评查机制,严格评查标准,坚持逐案评查,强化裁判说理,着力程序周严,保障裁判权威。探索办案责任机制,完善定案裁判程序,确保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业务庭、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作用和承担责任。规范案件回访,完善程序、实体、效率、文书、礼仪、廉洁等回访内容,认真梳理回访意见,定期通报回访情况。巩固判后答疑机制,强化服判息诉,力求案结事了。1-11月,共评查案件5491件,回访案件583件,判后答疑72起,息诉服判率同比上升1.67个百分点。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