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四措施确保林业纠纷案结事了
08.04.2016 14:03
本文来源: 法院
彭水法院切实有效发挥审判职能,不断提升林业纠纷案件的处置实效,对林业纠纷案件进行多元化处理,2016年1-3月,彭水法院共计审结林业纠纷9起,无一案件上诉和上访,并且全部兑现完毕,实现案结事了。
一是高度重视林业纠纷,组成专门的林业纠纷审判合议庭。并注重巡回审理,实地勘察,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接访、就地宣传。前述审结的9件林业纠纷皆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其中3件采用马锡五式的巡回办案方式,就地审理涉林民商案件。
二是妥善处理涉林民商事纠纷。对涉林民商事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快立快审,推行全程调解机制,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各个过程之中,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避免了因为林业纠纷出现的缠访闹访事件发生。特别是对于因纠纷导致林业资源有破坏的,还教育当事人造林,并对案件进行回访,使毁林得以恢复,在调处纠纷的同时从保护生态的全局出发,获得了当事人的普遍称赞。
三是多方协调有效化解其他矛盾。积极与当地基层组织,林业主管部门协调,寻求支持,多元化解决林业纠纷。在林业损失评估及林权四邻截至的认定等方面,邀请前述部门到现场协同认定,为构建和谐林区提供了司法保障。
四是不断完善林权争议化解机制。加大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结合信访工作,搞好案件排查、预防,尽量将林权争议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实行律师、基层司法调解员、林业干部共同参与林权纠纷调处案件,开展法制宣传,以案说法,教导林业干部尽职尽责,引导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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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2016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