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多举措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

28.03.2017  15:23
  彭水县法院以家事审判改革为契机,及时转变审判观念,结合乡土民情,多措并举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2016年,我院共受理各类家事案件1204件,结案率达96%,服判息诉率达98%以上。

  一是强化机构人员配置。在民事审判一庭成立家事审判合议庭,合议庭由具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资深已婚女性员额法官担任审判长与2名已婚女性助理审判员组成,着力体现家事审判对柔性司法的需求。并从民政、妇联、教育机构选定6名人民陪审员,为家事案件审理提供社会帮助,2016年至今共陪审各类家事案件321件。在新审判大楼设立家事审判庭、家事调解室、心理评估室、未成年人看护室等,为高效开展家事审判工作、有效化解家事审判案件提供可靠保障。

  二是完善家事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确立调解前置原则,除不宜进行调解的案件外,其他家事案件均应诉前调解,促进家事纠纷的自我修复。确立不公开审理原则,家事案件具有私密性,应坚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公开审理为例外。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委托家事调查员调查家事案件的相关情况。建立财产申报制度,要求当事人全面准确地申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夫妻共同财产状况。建立婚姻冷静期制度,针对矛盾比较突出的离婚案件设置15至30天的婚姻冷静期,经冷静思考69起案件成功调解和好。

  三是建立家事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在全县各乡镇选任459名熟悉民族风俗、乡村习惯、具有社会威望的基层干部作为家事调查员,选任341名热心调解、公道正派、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妇联骨干担任家事调解员,形成覆盖全县的家事调查、调解网络。选任6名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干警担任心理疏导员,同时通过购买社会服务,与市内科研教育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婚姻家庭咨询机构、医院等实现对接,充实心理疏导人员力量,已对253名当事人进行了心理疏导工作。

  四是强化婚姻家庭巡回法庭工作职能。在县民政局设立婚姻家庭巡回法庭,由1名家事法官常驻办公。建立婚姻咨询和心理疏导室,就地接待群众咨询679人次,及时调处婚姻家庭纠纷421起,其中诉前调解和好86起,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处理335起。2016年同时与民政局建立离婚生效裁判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生效信息对接1890条,健全当事人婚姻登记信息。

  五是构建反家暴防治综合网络。与公安、司法、民政、妇联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沟通协作,由法院制定《施暴前科备案登记表》,交由各单位和组织监督填报,并及时给予受害人帮助。同时召开反家暴专题新闻发布会1次,组织家事法官对农村留守妇女就反家庭暴力法进行讲解答疑8次,播放首部反家暴微电影12次,发放反家暴宣传单351册。让老百姓从意识上重视家庭暴力,形成全民反家暴态势。2016年12月1日,彭水法院签发了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