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
29.12.2014 13:07
本文来源: 法院
一是多方寻求资金保障。积极向上级人民法院、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办及其他相关部门争取司法救助资金,今年以来,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资金3.84万元,向县委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资金48.2万元,向县信访办申请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自筹9.9万元,合计71.94万元。
二是强化司法救助资金管理。对司法救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严格司法救助资金发放手续,禁止任何方式的借用、挪用,确保所有司法救助资金都能发放到每一位困难申请人手中。
三是严格审查司法救助申请。深入了解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家庭经济状况,社会背景等,对于案件已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到位的,申请执行人又特别困难的,通过严格审批,为其提供司法救助,确保有限的救助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四是不放松司法救助案件的继续执行。对已进行司法救助的案件继续查控、执行,回收救助资金,实现司法救助资金的循环利用。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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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2.2014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