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民一庭喜获“青春倡廉示范岗”称号

22.05.2015  14:02
  近日,彭水法院民一庭被共青团重庆市委正式命名为重庆市“青春倡廉示范岗”,这也是2014年度彭水县唯一获此殊荣的科室。

  据悉,“青春倡廉示范岗”是重庆市纪委、团市委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反腐倡廉教育阵地建设,助推具有重庆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2011年开始启动的一项创建活动。创建活动以青年集体、青年岗位和青年工程为主体,广泛开展以青少年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各单位涌现出一大批业绩一流、政治文明、体现高度廉洁风尚的青年集体,2014年度全市共有70个青年集体被授予该荣誉称号。

  彭水法院民一庭是一支年轻化、专业化的青年集体,共有正式干警13人,其中35岁以下的年轻干警11人。在工作中,该庭融入理想信念教育与法官品格培育,使干警在日常的待人接物、受理案件、执法办案中,切实做到文明、规范、廉洁,一点一滴践行了司法良知和亲民作风,创下了连续5年零违纪、零举报、零投诉的优良记录。该庭表示,今后将以“青春倡廉示范岗”为平台,与彭水中学结对共建市民学校,开办廉洁文化讲堂,设立廉洁书屋等文化阵地,积极树立新时期青年政法干警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