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法院确保年底收案“不踩刹车”

18.11.2015  12:04
  1-10月,彭水法院收案增加34.58%,未结案件同比上升48.33%。面对严峻现实,彭水法院认真执行立案工作相关规定,通过内部挖潜消解积案、提升效率,确保年末收案“不踩刹车”。

  牢固树立正确办案思想。坚持司法人民性,树立科学审判观,深刻认识“正义具有时效性,迟到的正义非正义”。转变执法办案观念,克服急功近利思想,决不刻意追求考核排名,决不违法优化考核指标。坚持“经常抓”和“抓经常”工作方法,力戒“紧一阵,松一阵”办案陋习,努力推进案件收结存良性循环成为司法常态。

  以改革激发办案生产力。强化以人为本理念,尊重法官主体地位,调动干警办案热情。积极探索司法责任制改革,努力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科学发挥独任庭、合议庭、业务庭、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的不同作用,优化司法裁判定案机制,减少裁判文书签发层级。着力解决“判者不审,审者不判”问题,认真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主动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带动干警多办案、快办案。

  优化管理提升办案效率。根据各类案件增长变化,科学调度人员力量,合理配置审判资源,有效实现集约办案。实施案件繁简分流,用好速裁、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轻微刑事案件快速裁判机制,着力提高审判效率。积极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运行网上办案手段,强化审限管控,加速案件流转。精减考核评估内容,对业务部门只规定审限内结案等极少数约束性指标。切实减轻办案以外的会议、调研、出差等工作,确保一线法官集中时间精力办案。统筹行政后勤部门人员管理,最大限度减轻一线办案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

  多元机制缓解涉诉压力。充分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着力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外渠道解决纠纷。高度重视诉前、诉中调解工作,协力配合业已建立的各种联调解纷机制,积极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和基层组织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强化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等案件的巡回审理,力争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起诉前或开庭前。

  严肃纪律强化监督约束。发挥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实施案件逐案评查,强化实质性解决涉诉矛盾,坚决防止虚假结案。加强日常巡查,畅通举报渠道,切实杜绝“年底不收案、变相不立案、拖延收案、强迫撤诉”等违法行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禁令,持续整治“六难三案”,防范“冷、硬、横、推”衙门作风,解决“庸、懒、散、拖”办案行为。 来源:彭水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