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的通知
渝环函〔2015〕354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向国家环保部做好技术推荐,为各区县环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开展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参考,我局决定编制《重庆市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与案例汇编》。为做好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征集范围
(一)大气污染治理技术
1. 工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包括PM2.5及其前体物的治理技术,如火电厂脱硫、脱硝技术,烧结机脱硫技术,水泥厂脱硝技术,火电、水泥等行业细微粉尘治理技术,玻璃炉窑脱硝技术、工业锅炉清洁燃烧及燃煤设施脱硫、脱硝、除尘深度处理技术,工业VOCs治理技术等;
2. 生活源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包括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技术等。
(二)水污染防治技术
1.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包括城市污水厂提标升级改造(脱氮除磷、高效曝气节能、废水资源化等),以及污泥处置、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及水体修复技术;
2. 小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技术。包括经济适用的小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技术,资源回用、深度处理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技术,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
3. 工业废水处理技术。包括冶金、电子、电镀、印染、皮革、酿造、造纸、焦化、化工等行业含重金属废水、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及POPs的治理技术。
(三)土壤污染防治技术
1. 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铅、汞、镉、铬、类金属砷等主要重金属污染物防治,及重金属、有机物污染土壤的修复技术;
2. 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
3. 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理技术等。
二、技术征集条件
技术持有方必须是法人单位及其分支机构或集团公司下属单位、二级法人单位,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技术路线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技术政策;
(二)技术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经济成本低于国内同行业或领域平均水平,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示范推广意义;
(三)已有具体应用案例,且工程竣工后正常连续运行一年以上,并已由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未发生任何质量事故或其他事故,且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的排放标准;
(四)已有案例运营管理规范,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完整的运行记录,场地整洁有序,设施维护良好;
(五)已有案例公众满意度高,无污染投诉。
三、申报材料内容
(一)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
(二)典型工程案例介绍(格式见附件2)
(三)技术鉴定意见、鉴定专家名单;
(四)环保监测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及运行期间的监测报告;
(五)工程验收报告;申报前一个月的工程运行记录(连续一周);
(六)工程所在地环保部门出具的工程运行管理及达标情况的证明材料;
(七)工程布局示意图和反映工程全貌及主要部位的彩色照片三张(附文字说明)。
四、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2015年5月21日-2015年6月30日)
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经推荐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区县环保局)签署意见后,于2015年6月30日前将材料报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
注:有意参选环保部《全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用技术与案例汇编》的小城镇、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材料请于6月10日前报送。
(二)现场核查(2015年7月1日-2015年8月30日)
委托重庆市环境科学学会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
(三)组织评审(2015年9月1日-2015年9月15日)
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组统一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示与发布(2015年9月16日-2015年10月30日)
1. 对通过评选的先进实用技术名录将在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官方网站公示两周,公示期满后对于无异议的评选结果进行正式发布。
2. 评选通过的技术及案例将编印成册,予以赠阅、发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技术评选费用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承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
(二)申报单位须对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技术纠纷、经济损失由作假方自行承担。
联 系 人:戚 红
联系电话:89181951
传 真:89181952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地址: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学会办公室
附件:1. 重庆市环境保护先进实用技术申报表
2. 典型工程案例介绍提纲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5月21日
附件1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申报表
技 术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推 荐 部 门:
填 报 日 期: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编制
2015年5月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报书由项目申报单位填写。
二、本申报书中所有部门和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其公章一致。
三、技术及持有单位基本情况
1.“申报单位”应为“技术持有单位”。
2.“适用规模”指技术适用的规模、污染物浓度、自然、地理等条件。
3.“处理效果”是指技术可处理的指标,达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限值。
4.“主要设备”是指技术流程所必备的设备化装备。
5.“控制参数”是指项目建设和运行中设备控制要求。
6.“单位建设成本”可根据技术已应用的案例实际成本进行列举,最多不超过3个。
7.“直接单位运行成本”是指运行单位废气或者废水所需的的平均成本(不含折旧)。
8.“技术使用的限制条件”是指该技术经验证不能运用的领域或规模等。
9.“主要用户名录”是指已运用该技术的企业、项目、规模等信息。
四、其他规定
1.经济技术指标中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统一计量单位;
2.所有费用应以申报当年为准进行核算;
一、技术及持有单位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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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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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持有单位基本情况 | 名 称 |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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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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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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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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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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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 年产值 | 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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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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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总数 |
| 工程技术人员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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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参数 | 适用规模 | (水处理技术适用的污水特征、规模及自然环境条件;废气处理技术适用废气的风量、污染物种类、浓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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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效果 | (技术可处理的指标,达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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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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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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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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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及设计寿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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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参数 | 电压: 装机功率: 各电机运行频率: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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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指标 | 单位建设 成本 | 处理能力 , 元/单位废水、废气。 处理能力 , 元/单位废水、废气。 处理能力 , 元/单位废水、废气。 (列举不同规模情况下的单位建设成本,例:500吨/天的生活污水,2000元/吨水。此处可列举三个不同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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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运行 成本 | 处理能力 , 直接单位运行成本: 元/单位废水、废气 其中, 单位电耗: kw/单位废水、废气 单位药剂及耗材: 元/单位废水、废气 单位人力成本: 元/单位废水、废气 维护成本: 元/单位废水、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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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占地 面积 | m 2 /单位废水、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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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使用的 限制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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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其他可以反映技术适用性特点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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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获奖或 专利获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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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情况及 用户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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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审 查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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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单位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 推荐部门审查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典型工程案例介绍提纲
1、项目简况。
工程名称、业主单位、实施地点、工程设计处理能力、设计处理标准,工程竣工验收时间及组织验收单位等;
2、技术参数。
主要技术原理、工艺流程、设备组成、工艺运行和控制参数、维护管理要求等;
3、经济指标。
主体工艺建设总投资(不包括绿化、道路等附属设施)、单位投资成本(元/单位污染物),实际运行规模(指2014年平均运行规模)、单位运行成本(元/单位污染物),其中单位运行成本可细分为电耗、药剂及耗材、人力成本等;
4、处理效果。
主要污染物的去除率、技术上可达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限值等(须对应有资质的第三方出具的监测报告)。
5、效益分析。
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分析。
6、其他。
其他能够反映技术实用性特点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