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市小微企业获得国税37亿元“大礼包”

22.03.2017  22:51

  

  记者2月17日从市国税局获悉,2016年我市小微企业仅享受的国税优惠和减免,总额就高达37亿元,其中增值税减免34.87亿元,所得税减免2.26亿元。

  数据显示,2016年我市93.78万户小微企业获减免增值税,平均每户减税3718元,3.7万户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平均每户减税6108元。

  所得税减免受惠范围广,受惠力度大,是去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的一大特征。数据显示,2016年按季度预缴的盈利企业中,享受小型微利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比例达56.24%,也就是说,在每100户就有56户企业享受该优惠。而2015年同期该指标为47户。

  从优惠力度上看,2016年我市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户均减税从2015年的4700元上升到6108元,即2016年企业在企业所得税上,户均再减负1408元。

  记者了解到,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呈现出的上述趋势,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范围扩大,每户最高享受额可达4.5万元;随着营改增全面实施,纳税人因营改增减税带来的利润增加,通过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落实,带来叠加的减税效应;随着税务部门减政放权,简化备案手续,小微企业通过“以表代备”轻松享受减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