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局开展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使用专项抽查

27.02.2016  09:20

      近日,大渡口局组织监察室、微企科等部门随机对199户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在抽查过程中,未发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套取资金、挪用资金的行为。

      一是突出组织领导,制定抽查方案。该局成立了由纪检组长任组长,监察室、微企科等相关科室组成的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抽查领导小组,并制定《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抽查工作方案》,按照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入户开展专项检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形式,加大抽查宣传,营造出工商部门对微型企业财政资金使用督查的高压态势,积极维护微型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二是明确抽查分工,开展双重检查。一方面,该局微企科、监察室对今年申请创业补助微型企业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199户进行回访,突出审查微型企业资金使用过程中申请手续是否齐全,使用项目是否符合要求;另一方面,以资金抽查的形式对基层工商干部是否在微型企业补助资金申请过程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进行督查,目前已回访微型企业180户,未发现骗取补助资金或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存在。

      三是走访街道社区,拓宽抽查渠道。在抽查过程中,通过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调查等形式,抓住检查工作节点,做到微型企业财政资金使用不漏厂、不留死角,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抽查对象所在的街道、社区进行走访,了解该企业实际经营状态,征求街道、社区的意见,建立信息库,掌握“空壳”“死户”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左邻右舍的经营户进行走访调查,看抽查对象是否合法经营,发动群众进行监督,真正让微型企业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过程中合法、合理、有据。

四是加强自律教育,打牢思想防线。结合市局关于微企发展、监管工作的各项要求,针对微企发展、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该局利用抽查之时,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提醒,提升廉洁履职的意识和自我要求。同时,定期开展内部清查工作,加强对干部亲属办理微型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在微型企业发展工作中存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财政补助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大渡口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