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司法局“四强化”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24.07.2015  12:27
    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刘玉美工作法”和“老马工作法”; 在各中心司法所试行成立矛盾纠纷“急诊室”,加强与法官、信访干部、律师有机联系,对信访案件及矛盾纠纷做到及时会诊,合理分流,减少当事人成本;不断扩大人民调解范围,探索成立物业、水上矛盾纠纷调委会,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各行各业中的矛盾纠纷化解作用。上半年,排查矛盾纠纷684起,预防纠纷771起,人民调解7379起,调解成功7037起,涉及金额1603.44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

  二是强化特殊人群管理。进一步探索创新矫正管理忠县模式,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矫正帮教中心的作用,上半,年共接收矫正人员xx名,解除xx人,警告处分3人,治安拘留2人,收监执行3人,共接受安置帮教人员xx人,未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三是强化便民法律服务。做实公证、律师和司法鉴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监督,更加注重培训实效,强力推进聘请法律顾问活动、积极投身全县“22+6”民生实事和参与“打非治违”专项工作。半年来,共办理公证539件、法律援助结案592件、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案625件、司法鉴定270件,通过回访抽查,群众对办案满意率达98%以上。组织律师参与县委县政府领导信访接待26天次,处理社会矛盾纠纷104件次。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六五”普法稳步推进,“百千万普法示范工程”、“法治政府年”、“法治忠县”、“法制宣传进万家”等活动成效明显、普法活动丰富多采。上半年,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及现场咨询51余场次,上法制课151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为群众提供现场咨询达2万余人次,其中司法所入村(社)宣传102次、送法入户2157户。以传统媒体、新兴媒体、文艺团队、普法阵地、部门联动为主要方式的立体化普法宣传方式已经形成,深受群众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