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开放日”请群众“挑刺”

10.10.2015  17:03
  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打造“阳光矫正”,近日,忠县司法局涂井所探索建立“矫正开放日”制度,把那些曾经是矫正小组成员的村干部、部分矫正对象监护人代表邀请到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品头论足”,提出意见建议,并以此为改进社区矫正工作的“良苦之言”,逐条吸收整改。

  一、全方位介绍,请代表“把脉”。一是矫正概念上理解明白。由司法所介绍了社区矫正的由来、国外推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历史,近几年我国实行社区矫正以来的成效等等,让代表们知晓社区矫正工作,明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二是流程讲解上回应关切。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就社区矫正的审前社会评估、法院判决缓刑的适用、交接到司法所执行“五个一”制度等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讲解,主动揭开社区矫正工作的“神秘面纱”。三是工作成果上突出特色。介绍了我市“13589”模式、“1+1+4”制度,该县“1336”模式以及司法所“四个知道一个跟上”(即知道在干什么、想什么、需要什么、在哪里和思想工作要跟上)等特色工作思路进行了推介,展示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形象。      

  二、零距离沟通,让代表“评头论足”。一是营造氛围拉近距离。为营造和谐的现场气氛,活动中让代表与司法所干部“平起平坐”,探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二是开诚布公直面问题。司法所所长开诚布公,坦诚了矫正工作存在的不足,指出司法行政干部要能“受气”—接受各方面的意见;“理气”—帮助把气理顺;“聚气”—凝聚正气形成发展向上的气场。活动中代表们共提出意见建议7条。 

  三、分步骤整改,给代表“满意答复”。一是梳理意见建议。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分类,工作类2条、帮教类5条。二是明确整改时间。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根据每条确定了整改时限。三是明确整改要求。针对反映出的具体问题,结合相关规定,提出解决办法。对一些能够通过自身努力解决的问题,由司法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对一些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逐个作出解释说明,确保让代表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