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女子法庭” 柔性司法里的为民情怀
29.01.2015 22:07
本文来源: 法院
近年来,第四法庭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充分发挥女性亲和力强、耐心细致、善于做思想工作之长,坚持能动司法,将司法为民贯穿于各个环节,增强了司法亲和力,提高了司法公信度,获得“全国工人先锋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示范岗”等40余项荣誉称号。
倾情调解 她们各有“法宝”
“女子法庭”的成立远不是只有几名女法官那么简单。2008年,在忠县大移民背景下,移民、土地纠纷频发,涉及人数多,矛盾尖锐,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纠纷。如何让这些矛盾得到较好的处理?以柔克刚,加大调解力度,成了当时院党组一班人的共识。
“法庭辖9个乡镇,各有特点,6个移民乡镇,1个高山乡镇,还有两个工业园区,案件类型新颖,数量较多,矛盾较大。”法庭负责人汤君丽介绍到。据了解,2014年,该庭收案689件,结案647件,是忠县法院四个法庭中案件数量最多的法庭。
结案是简单的,但案结事了却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汤庭长还记得,2012年,庭里收到一起群体诉讼,106起案件,涉及人数近200人。起诉到法庭之时,当事双方已经在多个部门主持下调解了多次,私下也已调解数次,但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双方矛盾反而更加激化,100多名原告甚至堵过路,也集体上访过。案件其实并不复杂,但如果判决结案,不仅双方纠纷得不到化解,判决执行起来也会更加困难。为了化解双方矛盾,汤庭长带着女法官们多次到现场勘查,了解矛盾根源,通过代理人做调解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她便跟原告逐个联系,通过上门调解、电话调解、短信调解、QQ调解等多种方式,使该系列案件陆续得到化解,9户原告陆续撤诉,79户原告与被告签订调解协议,18户坚持要求判决的原告经苦口婆心的工作也自愿撤回上诉,服判息诉。
“法官们除了擅作调解工作,还喜欢总结,微笑、倾听、事例、上门,四名法官都有自己的‘法宝’。”书记员李娇娇在调解室里骄傲的说道。
“女子法庭”的调解室很干净,一张圆桌,墙上则是法官们的调解法宝,微笑—让我们感受法律的温度,事例—比生硬的法言法语管用,倾听—是彼此信任的基础,上门—真诚所致金石为开。“虽然只有四句话,可是每句话都有很多故事。”李娇娇解释到。
汤君丽作为法庭负责人,很多当事人都会觉得她应该比较严肃,甚至开始跟她讲话还会紧张,但不管当事人态度如何,她都会一直和颜悦色的跟他们解释法律规定,做思想工作。龙琴则是属于会讲故事的法官,她认为基层法庭面对的当事人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生硬的法言法语他们难以理解,但身边总听到或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只要讲出事例让他们明白,其中的法律内涵他们也更容易接受。王啟芳很温柔,很耐心,当事人的一肚子苦水,她总会耐着性子听完。刘秋菊觉得只有真诚才能打动人。
“这也不是什么法宝,只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些感受罢了。”汤君丽的解释很轻。但就是这四句话,让四名女法官在面对矛盾时不屈不挠,成功化解多起矛盾尖锐的纠纷。
除了调解法宝以外,女法官们还结合工作实际与当地特色,创作出了和谐歌和劝和瑶,通过这些在当地脍炙人口的俗语,拉近与他们的距离。
巡回办案 便民不忘普法
2014年12月中旬,忠县乌杨镇高寨村来了巡回法庭。法官在巡回审理之前,通知了当地村委会,并在乌杨镇上贴出了开庭时间、地点的公告。开庭当天,村民们纷纷前来,准备旁听这起赡养纠纷。
巡回法庭对于法庭的法官来说,绝不仅仅是审判一起案件,调解一起纠纷,还有一个更大的作用,就是法制宣传。“以前,我们辖区很多群众都会觉得‘有儿靠儿,无儿靠女’,但随着巡回审判的次数多了以后,现在很多村民还会帮着我们做调解工作,说儿女都应当尽赡养义务,这让我们对巡回审判更加有信心了。”刘秋菊说。
2011年,第四法庭就确立了对“赡养、抚养、扶养”三类案件进行“上门立案、巡回审理、当地调解”的原则,但在巡回办案的过程中,他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法庭设在农家院坝、田间地头,往往不及审判庭那般威严,一些“执拗”的当事人会认为法官像其他部门的同志一样,只是上门调解纠纷,而忽视了法律的威严。巡回审判后未当庭宣判,很多旁听群众会听得事情的原委,却不知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法官会如何处理,影响普法效果。发现这些问题后,负责人汤君丽召集全庭干警开会,要求巡回办案过程中,规范着装,巡回法庭的设置简易却不能简单,横幅、国徽、法槌、座位牌等一样不能落下,审理过程中,注意法官形象,能够当庭宣判的案件一律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经调解未果后,应及时确定第二次开庭时间,到当地宣判等。
“巡回办案是为了便民,但若能通过巡回普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降低他们之间因不懂法而发生纠纷的几率,才是我们最大的追求。”汤君丽如是说。
据了解,2014年,该庭共巡回办案300余次,组织旁听群众1.5万余人次,收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
案后回访 温暖在法庭外延伸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法庭干警一直秉承这个理念,对赡养案件进行定期跟踪回访,了解老人赡养费是否得到保障,生活问题是否妥善解决。
2014年初,忠县乌杨镇成秀芳老人在老伴去世后,一直孤身一人生活,随着年龄的增长,老人身体机能开始退化,生活已经无法完全自理,只好起诉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后经调解结案,几个子女均同意赡养老人。
几个月后,法庭干警来到老人家中,了解老人现在的生活情况,看到法官的到来,老人笑容满面,热情招呼大家进屋。
“孩子们现在对我挺好,上次调解把大家心结都解开了,兄弟姐妹间也更加和睦。法官,要是没有你们,我们这个家庭到今天都还是四分五裂的,真的是要感谢你们啦!”老人握着王啟芳法官的手,很是激动。
“那您生活怎么样啊?”
“好,好,好,只是孩子只有那个能力,我总不能奢望他们能给我多富裕的生活。”
确实,老人身体不好,医药费不是小数目,几个子女也都在外务工,孙子又嗷嗷待哺。看到老人破破烂烂的棉袄,干警们的心揪成了一团。没过几日,干警们便自己凑钱,给老人买了一件棉袄并送到他手中。
这只是“女子”法庭干警审判延伸的一个缩影。她们一直重视对涉老人妇女儿童案件当事人的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此外,“女子法庭”还开展了对矛盾较大案件的回访工作,监督调解判决后案件执行兑现情况,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将温暖传递到法庭之外。 来源:忠县法院 责任编辑:宣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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