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局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平台
近年来,忠县局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搭建平台,开辟“绿色通道”,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截至6月26日,全县新设立登记微型企业467户,其中大学生创业就业90余人,带动就业近3000人。
一是立足职能,营造良好创业环境。进一步增强责任惑和紧迫感。充分认识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密切联系市场主体的职能优势,创新服务措施,完善帮扶政策,拓宽就业渠道,优化创业环境,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结合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服务措施,扩大各类市场主体总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就业机会。
二是全力扶持,着力激发创业激情。该局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开业指导、注册登记、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支持高校毕业生创办各类市场主体,大力促进微型企业集聚发展。拓宽高校毕业生创业出资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政策支持。放宽对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住所(经营场所)限制,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难度。继续严格落实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优惠政策,降低高校毕业生创业成本。
三是强化指导,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规范高校毕业生市场经营行为。切实加强行政指导,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市场主体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坚持以教育、引导、规范为主,实行“首次不罚”。改进执法监管方式,加强行政指导,多规范、少处罚,多指导,少指责,让高校毕业生得实惠。高校毕业生创业中的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凡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可给子行政提示、行政告诫,并帮助企业及时纠正,不予行政处罚。
四是部门联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扰乱高校毕业生就业秩序的行为,与公安、教育等机关紧密配合,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诱骗高校学生参加传销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积极参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黑中介”及多种侵害高校毕业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忠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