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教委“三个坚持”构建基建“防腐墙”

17.04.2015  20:17

 

一是坚持规范建库,确保不易腐。 县教委结合县域实际,立足本县企业,通过自主申报、严格审查,按地勘、设计、预算、监理、施工等不同类别,建立教育系统基建维修企业名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做到严进宽出,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过程可控、责任可究。目前,进入项目库的企业累计达到77家。

二是坚持阳光招标,确保不能腐。 县教委根据县政府规定,自主实施100万元以内的基建维修项目,建立项目公开招投标制度,严格坚持执行公开招投标,做到过程公开透明。项目发包前,县教委主任办公会综合项目具体情况,在财政预算审核金额的基础上下浮一定比例,再宣布发包项目情况及发包金额。项目招标实行电脑随机抽取,确定施工中标企业。县教委发包成员、学校校长、项目经办人、库内企业、新闻媒体全程监督和参与招标过程。

三是坚持制度考核,确保不敢腐。 县教委出台《忠县教育系统100万元以下基建维修管理办法》,加强学校项目管理工作监督考核;成立基建维修项目企业资格审查小组,对经审查进入名录库的企业按100分制实行诚信考核,年度累计得分低于60分的,剔除出企业名录库;凡施工企业承诺承建项目但又擅自放弃的或存在明显围标的,剔除出名录库。剔除出名录库的企业,两年内不得申请进入名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