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消防依法查处三家存火患校外培训机构
30.08.2021 21:46
本文来源: 消防网
检查发现三家教育机构存在门窗设置防护网卷帘门的安全隐患,看似“安全保护网”,实则“网住求生路”,严重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极易造成人员伤亡,违反《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窗户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规定。
对相关违法行为,监督执法人员已立案调查,按照《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给与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消防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做好隐患整治回访跟踪工作,做到隐患不除、工作不止。(审核:卢珊)
本文来源: 消防网
30.08.2021 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