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环保局四项措施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03.05.2016  12:46

  一是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责任制,周密部署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科学防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开展专项行动,采取巡查、暗查、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做好重点企业、重点次级河流和水库重点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污染隐患,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是严守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保障信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可立即启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及时处理和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将污染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四是强化监测预警。加强环境监测,关注水质变化,增加重点污染源、4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江干流和重点次级河流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频次,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保持应急人员、车辆、通讯、设备仪器处于临战状态,及时应对汛期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