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重庆第1号总河长令 全面遏制污水偷排乱排

08.05.2019  10:02

  近日,重庆市发布第1号总河长令,下达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的任务书。重庆市第1号总河长令为何“剑指”水污染防治?总河长令发布后,我市将如何推进河长制工作?5月7日,记者对重庆市水利局局长、河长办主任吴盛海进行了专访。

   为何“剑指”水污染防治

  吴盛海介绍,重庆自全面实施河长制以来,已建立了三级“双总河长”架构和四级河长体系,实现了全市5300余条河流、3000余座水库“一河一长”“一库一长”全覆盖,并正在压茬推进“一河一策”和“一河一档”。当前,重庆河长制工作正是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深入推进之时。在此时发布重庆市第1号总河长令,有利于全市上下形成围绕当前面临的河库突出问题合力攻坚的格局,强力推进解决全市河库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那么,重庆市第1号总河长令为何“剑指”水污染防治呢?吴盛海说,从全市水资源现状看,长江在重庆境内干流里程达691公里,而三峡库区又是我国最大的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维系着全国35%的淡水资源涵养和长江中下游3亿人饮水安全,水污染治理任重而道远。从全市水环境看,主要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污染三大污染源。我市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全市河库水质进一步优化,水生态环境也得到进一步美化。但仍存在三大污染源通过偷排、直排、乱排进入河库的情况,仍需花大力气整治。在通过总河长令向全市发布水污染防治“冲锋号”后,不但明确了当前的主要目标,更有利于压实各级河长的责任、确保高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激发社会共同关注、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对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的共治共管合力,从而守住河流生态环境的底线。

   今年将全面遏制污水偷排、乱排

  吴盛海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从4月20日至5月30日,我市将以区县为单位对辖区内涉及水污染的企业、养殖户、经营场所等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河流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从6月1日至10月31日是攻坚克难、整改销号的集中整治阶段,我市将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整改销号,通过集中打击、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在之后的巩固提升阶段,市级相关部门将以区县为单位对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同时总结经验,形成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据了解,重庆市1号总河长令发布后,全市各级河长、市级相关部门将围绕总河长令制定措施,形成治理水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查处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市经济信息委负责指导查处工业企业、“小散乱”企业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市城管局负责指导查处洗车场、建筑工地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委负责指导查处畜禽养殖场、渔业船舶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

  吴盛海说,重庆市1号总河长令聚焦全市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突出问题,通过明查暗访、依法打击、远近结合的方式,实现短期内污水偷排、乱排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中期推动污水直排问题得到有序解决,远期逐步建立起建管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工作长效机制。到2019年底,我市将全面遏制污水偷排、乱排,形成露头就打的执法监管格局;到2020年,我市城市、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将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

   邀请民间河长广泛参与

  “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制’。”吴盛海说,接下来,市河长办将在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基础上,建立组织领导、宣传引导、督查问责三项机制。同时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重庆市第1号总河长令的实施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暗访抽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各级河长办也将分级建立问题台账和清单,会同相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吴盛海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同样需要民间河长的大力参与。青年志愿河长、巾帼河长、渔民河长、企业河长以及社会公众都可以发挥“哨兵”和“千里眼”作用,通过相关部门投诉渠道、河长公示牌公布的举报电话和重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举报。各区县也将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公众参与形式,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

编辑: 韩梦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