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法院出台《意见》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10月10日,记者从市高法院获悉,为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市高法院近日出台《关于为重庆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司法理念,切实履行司法职责,公正高效审理因知识产权、科技型企业股权、科技型企业投融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分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服务、引进人才权利义务等引发的各类诉讼案件。要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在本地和外来知识产权保护上做到适用法律一律平等。
《意见》指出,要不断优化知识产权审判机制,在全市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建立“三级联动、三审合一”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调整由知识产权案件审判部门集中审理,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根据“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模式,将市一中法院辖区内,原由各基层法院管辖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调整由两江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统一裁判尺度,明晰创新规则,为推进我市重点区域创新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同时,升级两江知识产权法庭软硬件配置,增加法庭办公场所面积,补充审判人员,以适应案件数量增长的新形势,满足“三合一”工作的新要求。
《意见》中还明确提出,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开展审务进园区、进企业、进科研院所活动,通过司法预警、司法指引、司法咨询、司法公开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法律难题。
对智能制造、先进汽车等重点领域的新技术,要提前做好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和裁判规则的分析研判,实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同步推进。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机制,形成知识产权纠纷化解的多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