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出台意见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

28.06.2016  23:23
            本网讯(李立峰 陈萍)近日,重庆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推进全市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的意见》(下简称《意见》),从指导思想、工作措施、工作要求三个方面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同时制定了《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任务分解表》,将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据该院案管处负责人介绍,《意见》明确了推进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即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重庆市检察机关2015—2017年司法规范化建设规划》,进一步强化教育引导,狠抓最高检“八项禁令”和市检察院“十个不准”的有效落实,使规范司法成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持续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深化司法改革和检察改革,紧盯可能产生反弹或尚未整改到位的司法不规范问题,推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与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扎紧规范司法的制度笼子,推动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化、常态化。

  《意见》还明确了九项具体工作措施,即坚持思想引领,深化对规范司法行为常态化建设的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不规范问题的整治力度;坚持突出重点,提高规范办案的工作水平;坚持严格管理,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坚持制度建设,强化规范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坚持责任追究,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惩治力度;坚持改革创新,引领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发展;坚持教育引导,持续推进规范司法能力建设;坚持正面引导,提升检察机关规范司法的外在形象。

  据介绍,《意见》是该市检察机关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总体指引,既管当前,又管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