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出台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30.07.2015  12:17

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以来,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教育培训、投资咨询、代办登记等领域不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给工商监管带来风险。因此,为积极应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局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后续监管严格规范登记的通知》(渝工商发〔2015〕14号),为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提升后续监管效能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操作规范。

通知》由三部分组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树立登记监管工作理念;二是完善工作举措,进一步增强登记监管工作效能;三是强化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登记监管工作落实。

通知》提出了四类九项具体措施,一是狠抓年报公示工作、落实抽查监管任务、强化信用约束手段等常规工作。二是开展网格分类监管、探索大数据监管运用等创新工作。以经济户口数据为核心,引入电子地图和空间定位技术,科学划分监管片区界线,准确标注市场主体具体位置,并依据相关指标将市场主体确定为A、B、C、D四类,采取不同力度和不同方法的差别化监管手段。同时运用工商部门三大搜索监测平台和登记监测预警功能,对监管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对违法线索依法予以处置。三是加强主体监管力度、加大违法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工作。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立足工商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的内容,强调对新设立市场主体进行开业回访,明确对实行“先证后照”和“先照后证”市场主体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从事许可经营项目情形的处置方式。四是严格登记审查把关、从严审查代理机构等注册登记工作。重申要规范登记程序,依法审查登记材料,对投资人申办企业数量过多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行为,要及时关注,加大对登记代理机构提交的代办登记申请材料的审查力度,从源头加强监管监控、规避登记风险。

通知》作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内部职能分工、上下联动、培训指导等工作。二是畅通内部登记、监管、执法信息共享交换渠道,切实发挥协同联动作用。三是提高责任意识,在开展回访和抽查监管工作时,必须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实际情况。四是提高工作敏感性,对本地区已经暴露、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风险点,认真梳理、强化研判、加大处置。五是加大对后续监管、规范登记工作的督查,开展重点检查,并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通报,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有实效。(企业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