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司法局三举措助力我县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17.05.2017 17:2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加强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全县“七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三月普法宣传月”、“四月安全生产月”时间节点,乡镇赶场天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充分利用两微信等新媒体和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安全合理饮食科普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目的、意义、内容及工作举措,将有关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作为全县干部职工法治考试的重要内容,扩大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面;积极配合县相关部门深入到城区各餐饮店铺,现场讲解,督查门店整改落实、集中进行环境卫生整治,对食品摊贩加强食品安全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是加大排查力度,全力化解食品安全相关矛盾纠纷。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主动组织好各级人民调解员参与各镇乡街食品安全纠纷排查工作,并积极作为主动化解;定期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加大对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的普及渗透,提高人民调解员食品安全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能力,加大对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开展力度,形成快速反应,有效组织,高效运转,处置得当的调解机制,避免矛盾激化,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开通绿色通道,为食品安全案件提供法律援助。为经济困难的食品安全事故中的受害者开通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申请门槛,简化受理程序,引导律师主动介入,全力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7.05.2017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