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将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23.12.2014  20:04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政府的要求,我委将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于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清理工作。

这次清理的时间范围是重庆直辖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市政府和我委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清理重点:一是与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不一致,与市委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要求不一致的。二是与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我市地方性法规相抵触,存在扩大范围、增设条件、增加程序、限制或剥夺相对人合法权利、增加相对人义务,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所代替、涵盖的。三是与同位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封锁市场、行业垄断等不利于公平竞争的,适用期已过或涉及对象已消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