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17.01.2017  01:02

  近日,市民政局印发《重庆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规划》提出“十三五”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平均火化率达50%;火化设施污染排放限值达到国家标准;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50%;主城区集中治丧率达65%,其他区县集中治丧率达40%;新建火葬殡仪馆6个,改迁建殡仪馆17个,火化炉环保改造90台,新建殡仪服务站117个,城市公益性公墓21个,乡镇村公益性公墓124个,除主城区外其他区县新建经营性公墓11个。

  《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一是因地制宜协同推进殡葬改革。科学划分火葬区,火化率提高到50%;推行生态安葬,实施文明治丧,提升城市形象。二是加快健全完善殡葬服务设施。新建大足、潼南等6个区县火葬殡仪馆,更新改造已有火葬殡仪馆;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21个,乡镇、村公益性公墓124个;有控制地发展经营性公墓,除主城区外其他区县新建经营性公墓11个,改扩建2个,迁建1个。三是进一步完善惠民殡葬政策。逐步将遗体接运、守灵基本服务、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公共服务纳入政府保障范围,探索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四是不断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大力推行殡葬服务标准化管理,加快殡葬服务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市“96000”殡葬服务热线功能,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管理,推行公开公示制度。五是进一步完善殡葬管理。探索建立完善殡葬工作协调机制,推进殡葬服务事业单位改革。六是加强殡葬重点事务监管。加强经营性公墓和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治理乱埋乱葬、大墓豪华墓、骨灰装棺再葬;加强殡葬价格监管,规范殡葬收费行为。七是推进殡葬能力建设。加强殡葬标准化建设,推进殡葬科技、文化研究,健全殡葬应急机制。

  《规划》还提出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投入保障,强化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社会事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