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日报:我市加快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
本报讯 (记者 王翔 实习生 常兰心)8月1日,记者在大足区召开的全市林业局长座谈会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场经验交流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加快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逐步建立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运行机制,力争年内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放零的突破。
我市自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按照中央总体部署,共完成6118万亩集体林地的确权到户,发放林权证590.4万本。同时,通过搭建林权流转平台、探索林权流转机制、建立风险补偿保险机制等一系列集体林权配套改革,促进了集体林流转617万亩,改变了人们森林资源不值钱的观念。
“随着集体林权配套改革的推进,如何进一步盘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成为我们首要解决的问题。”市林业局林改处处长张来国介绍,集体林权包含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通过林改主体改革,集体林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已然清晰可见。但对于广大林农来说,只有真正盘活“经营权”,才能获得实实在在的收益。
但在我市集体林权流转过程中,不管是租赁、入股,还是林地的直接流转,业主都无法获得“经营权”的相关凭证,仅凭相关合同,在融资等方面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影响了社会资本投身林业的积极性。
为改变这一现状,我市今年将加快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即在巩固集体林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把林地经营权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让经营权进入市场,流转顺畅,最终,形成集体林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格局,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身林业产业发展,进一步增加林农财产性收入。“我们将鼓励有条件和积极性的区县,先期进行试点。”张来国说。
链接: http://www.cqrb.cn/html/cqrb/2017-08/02/005/content_175600.htm
(重庆日报2017 年 08 月 02 日第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