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农产品收购到户,劳务用工到人,奖励和股金分红到心
重庆日报讯 (记者 廖雪梅)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石家乡旅游龙头企业带动资产收益扶贫的实践日前入选财政部典型案例。重庆日报记者3月6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财政部前不久印发通知要求,将重庆石柱县石家乡资产收益扶贫、云南罗平县阿岗镇“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运行模式等五地典型做法向全国财政部门推荐。
市财政局人士介绍,资产收益扶贫是精准扶贫机制的重大创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贫制度。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
近年来,石柱县石家乡引导全乡有发展意愿的36个贫困户成立了“梦里荷塘”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每户向县扶贫办申请3万元乡村旅游发展基金,县扶贫办统一注入108万元,合作社按照“司法公正、资产抵押、有偿借用”的原则,将政府提供的乡村旅游发展引导基金借给龙头企业石龙山庄,山庄则采取订单收购、劳务用工、股金分红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石家乡资产收益扶贫探索的参考价值在哪里?市财政局农业处人士认为,其核心在于与农户探索建立了一套稳定持久、到户到人更到心的利益联结机制。
首先,是农产品收购到户。每年初,石龙山庄入户与贫困户签订农产品订单,贫困户根据自身实际,种植蔬菜爪果和养殖土鸡土鸭等农副产品。旅游旺季期间,合作社组织专人、专车上门按照不低于市场价现金收购,贫困户足不出户就将农副产品销了出去,既没有卖难的顾虑,又没有中间环节差价的问题,能稳定增收。
其次,是劳务用工到人。石龙山庄把接待、餐饮服务等强度不大的岗位优先提供给贫困户及贫困户家庭18岁以上在校大学生,月工资不低于1500元;55岁以下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主要从事保洁、保安等工作,月工资不低于1800元。务工人员与山庄其他员工同等待遇。
再就是奖励和股金分红到心。石龙山庄每年按借款总额的10%向合作社缴10.8万元占用费,合作社留下10%作为运行费用后,拿出40%以贫困户向企业交售的农副产品和务工收入为基数,按比例奖励,余下的50%则用于贫困户固定分红,36户贫困户每户每年可以稳稳当当分到1500元。
值得一提的是,石家乡对108万元政府引导基金进行了严格监管。“梦里荷塘”合作社与石龙山庄通过山庄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司法公证方式,一年一签借款协议、一年一审资金使用。石龙乡政府和合作社每年对山庄进行效益风险评定,乡政府全过程监控监管基金的运行情况并对外公示,有效防止了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风险。